乡镇民政履职事项清单应明确列出乡镇民政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包括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关键领域。
1. 社会救助
- 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 特困人员供养: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 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提供临时性救助。
2. 基层政权建设
- 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管理和日常工作,推动村民自治。
- 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 基层民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3. 社会事务管理
- 婚姻登记: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 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推动文明节俭办丧事。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
4. 其他职责
- 老龄工作: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 残疾人权益保障:协调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 社会组织管理: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
总结
乡镇民政履职事项清单应全面、具体、可操作,确保乡镇民政部门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编写清单时,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