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我国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法规,通过规范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确保市场稳定与质量安全。最新修订版强化了政策性粮食监管、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流通环节减损措施,并首次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精神。
- 政策性粮食管理更严格:明确禁止虚报收储数量、以陈顶新等八类违规行为,违规最高罚款500万元,并追究个人责任。通过粮食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确保政策执行透明。
- 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建立风险监测体系,要求收购、储存、出库环节必须检验,严禁污染粮流入口粮市场。区域性污染粮食需地方政府专项处置,形成长效机制。
- 流通效率与减损并重:要求仓储设施符合标准,运输环节减少损耗,鼓励应用先进技术降低损失。将防止浪费纳入经营活动原则,提升全链条资源利用率。
- 监管机制优化升级:取消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改为信用档案公示和动态检查,强化查封扣押等执法手段,市场监督与粮食部门协同打击违法行为。
当前粮食流通管理已形成“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的双轨模式,既保障农民利益与消费者权益,又通过法治化手段应对新风险。企业需重点关注质量安全与合规经营,个人可参与节粮宣传,共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