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认定标准主要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最新政策规定,具体分为以下五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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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收养唯一子女
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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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抚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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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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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未再婚且仅存活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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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符合条件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且未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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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后未再生育且现仅有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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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现家庭仅有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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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声明放弃生育
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内的。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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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适用于未婚、离婚、丧偶等不同婚姻状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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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条件需结合子女年龄(如16周岁内)或书面声明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