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退休新规的核心变化在于实施弹性退休制度,职工可自愿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同时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挂钩与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新规明确:弹性提前退休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且提前不超过3年,延迟退休需与单位协商且最长延迟3年;养老金调整覆盖2023年底前退休人员,定额增加35元/月,缴费年限每满1年加1.03元,高龄和艰苦边远地区群体享受额外倾斜。
弹性退休制度赋予职工更大自主权。男性职工原退休年龄60周岁、女性50/55周岁的基础上,可自愿提前退休(不低于原年龄),或协商延迟至多3年。例如,1972年出生的男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可选择60-62岁间提前退休,或62-65岁间延迟退休。办理程序上,提前退休需书面告知单位至少3个月,延迟退休需与单位提前1个月协商并签订协议。
养老金调整方案兼顾公平与激励。定额部分统一增加35元/月;挂钩部分体现“多缴多得”,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10年计算,另按养老金基数1%增加;高龄群体(70岁以上)每月额外增加25-27元,艰苦边远地区人员增加5-10元。企业军转干部若调整后低于平均水平则予以补足。资金由养老保险基金或财政统筹保障,确保7月底前发放到位。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动态调整。2025年仍为15年,但2030年起逐步提高至20年。例如,2030年需满15年6个月,2035年需满17年6个月。弹性退休需满足对应年份的缴费年限,提前退休按选择年份计算,延迟退休按法定退休年龄年份计算。
建议职工结合自身健康状况、职业规划及缴费年限,理性选择退休时间。高龄和特殊群体可重点关注倾斜政策,及时办理手续以享受待遇。单位需配合做好协商与申报,确保政策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