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工龄+倾斜三结合
根据2025年3月发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辽宁省对退休人员实行了“定额调整+工龄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步走模式,具体细则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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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金额 :2025年全省统一增加3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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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所有退休、退职人员,包括五七家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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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通过固定金额保障低收入群体养老金购买力,体现政策普惠性。
二、工龄挂钩调整(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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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15年 :每月增加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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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15年 :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加1.6元(即每超1年多涨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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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幅度 :2025年比2024年提高0.5元/年(如15年以上部分由1元/年增至1.6元/年)。
三、倾斜调整(特殊群体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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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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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9岁 :每月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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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5岁 :每月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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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岁以上 :每月增加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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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额外增加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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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若上调后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则按全省平均养老金发放。
四、计算公式
调整后养老金 = 定额33元 + 工龄挂钩部分 + 基础养老金×0.5% + 高龄/地区倾斜调整。
五、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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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时间 :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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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基数 :以2024年12月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为计算依据,不含个人账户项目。
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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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2025年比例降至0.7%(低于2024年的0.8%),反映政策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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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陕西省2024年定额调整32元(占调整总额1/31),辽宁33元,差异主要源于政策目标定位。
此次调整通过多层次机制,既保障了基本养老金的公平性,又激励了长期缴费,同时体现了对高龄和艰苦地区退休人员的特殊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