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0条明确规定了驾驭畜力车的三大核心要求:使用驯服牲畜、横过道路时下车牵引、离开时拴系牲畜,旨在保障道路安全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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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驯服牲畜
畜力车必须由经过驯化的牲畜(如马、牛、驴)驱动,未经驯服的牲畜易失控,威胁驾驶人及他人安全。驯化后的牲畜更易操控,减少突发状况。 -
横过道路时下车牵引
穿越道路时,驾驶人需下车牵引牲畜快速通过。此举避免牲畜受车辆鸣笛等干扰受惊,防止滞留路中影响交通,类似自行车推行过街的规则。 -
离开时拴系牲畜
无人看管时,必须拴牢牲畜并拉紧车闸,防止其自由走动引发碰撞或伤人。这是对“畜力制动”的基本要求,确保停车稳定性。
实践中还需注意:禁止并行驾驶、繁华路段下车牵引、夜间燃灯等补充规定,全方位降低安全隐患。
总结:第60条通过细化畜力车操作规范,平衡传统交通工具与现代道路安全需求,驾驶人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