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贸区,并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形成“1+3”格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和区域协同发展。负面清单缩减至122条,开放度显著提升,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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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贸区: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势,聚焦金融创新与港澳规则衔接。前海蛇口片区打造跨境金融示范区,南沙强化航运枢纽功能,横琴探索与澳门产业协同,10年间进出口额增长近6倍,年均增速超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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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航空维修、融资租赁特色突出。首创临床急需进口药绿色通道,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至国外的40%,同时推动高端制造业集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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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对台货物贸易、离岸金融成效显著。厦门片区离岸贸易额超700亿美元,平潭试点台胞社区,福州物联网企业达274家,形成全产业链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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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扩区:新增陆家嘴、张江等片区,自由贸易账户累计收支破万亿,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吸引优步等外资企业,无纸化通关效率提升获超50%企业认可。
这四大自贸区通过差异化试验,形成可复制的改革经验,为全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提供样板。未来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产业链协同,释放更大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