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是我国唯一一部全面规范国家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核心亮点在于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11个重点领域,并明确了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公民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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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定位与核心作用
作为国家安全领域的“根本大法”,《安全法》首次系统性构建了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填补了我国在综合性安全立法上的空白。它不仅是其他专项安全法规(如《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的上位法依据,更为各领域安全治理提供了统一的法律框架。 -
覆盖范围与重点领域
法律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纳入统一规制,具体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领域,以及新兴的网络、生物、数据等非传统安全议题,形成“11+4”的立体化保护格局。 -
公民责任与权利义务
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和组织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如保守国家秘密、配合安全机关工作等,同时赋予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权利,体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治理理念。
《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家安全体系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其综合性、前瞻性设计为应对复杂安全挑战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