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日期为 2009年6月1日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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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实施时间
该法于2009年6月1日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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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与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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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版本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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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后施行,但该条例是配套法规,不影响原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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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订背景
200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强化了全程控制和科学监管制度,取代了沿用几十年的《食品卫生法》。
总结 :现行《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而其首次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