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大类型,涵盖对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及财产权的直接损害赔偿,但不包含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除严重后果外)。以下是具体分类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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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范围
- 人身权侵害:违法拘留、非法拘禁、暴力行为(如殴打、虐待)或违法使用警械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
- 财产权侵害:违法罚款、查封、扣押、征收等行政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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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范围
- 错误司法行为:如违法拘留、超期羁押后撤销案件或宣告无罪,错误逮捕或判决导致的自由剥夺。
- 违法财产措施:违法查封、冻结等刑事强制措施引发的财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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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限制与例外
- 不赔偿情形: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受害人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害。
- 有限赔偿原则:仅赔偿直接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不涵盖间接利益(如预期收益)或一般精神损害(除非造成严重后果需支付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以修复实际损害为核心,重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免受公权力违法侵害,但需注意其赔偿范围的有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