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四川省三胎产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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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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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延长 :四川省根据2016年新修正条例,除国家规定外,再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总产假为 158天 (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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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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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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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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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母乳喂养:增加1个月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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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陪产假(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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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 :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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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工资。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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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别,例如攀枝花市曾推行过158天产假(含60天延长产假和15天生育多胞胎附加产假),但2025年统一调整为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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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目前未明确提及育儿假,但部分地区(如自贡市)对三岁以下子女每年提供累计10天育儿假。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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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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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产假、护理假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依法缴纳社保。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若需确认具体操作细节,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