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指纳入单位人事编制、享受财政保障待遇的正式员工,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一、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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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人员
即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纳入行政序列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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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员
包括公立学校教师、公立医院职工等,通过事业编制考试或直接任命进入编制,工资和福利参照公务员体系执行。
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指通过公开招考(如事业单位联考、专项招聘等)进入单位人事编制的人员,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享受财政拨款保障的待遇。这类人员通常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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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财政保障人员 :工资、社保等全部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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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财政保障人员 :部分工资由财政负担,部分自费。
三、在编在岗人员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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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属性
已纳入单位人事编制,与合同工、临时工等非在编人员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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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
包括财政保障的工资、社保(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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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稳定性
通常具有较高的职业稳定性,岗位调整需经过严格程序。
四、与在编人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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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 :指具有编制且在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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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可能包括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如合同工、临时工),后者工作保障性较弱。
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财政保障的正式员工,涵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社保等福利,并通过公开招考进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