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原认定机构补办
教师资格认定表丢失后,需按以下步骤补办:
一、补办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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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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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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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需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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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与申请表照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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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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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2008年前认定的证书,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签注“与原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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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信息有误(如身份证号变更),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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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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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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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原认定机构官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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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整后在线提交,部分机构可能需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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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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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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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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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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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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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每年仅接受1-2次补办申请,需在当年认定教师资格证时间范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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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错过时间,需等待下一次认定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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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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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中任教学科、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号码需与原证件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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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需符合白底、小二寸、近期免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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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
- 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费用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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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卡或补表通常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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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自取或邮寄(需提供收寄地址)
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需及时联系补办机构补充或更正。建议优先通过原认定机构办理,若原机构变更,可咨询当地教育局人事股(如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