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
关于正式在编人员能否被开除的问题,需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流程进行具体分析:
一、基本原则与编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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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保障性
在编人员通过正式招聘程序进入单位,享有一定编制保障,单位不得随意开除。编制性质决定了其岗位稳定性,但并非绝对不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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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制度约束
事业单位需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开除在编人员需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相应程序。
二、允许开除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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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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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含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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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 :长期旷工、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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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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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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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或连续两年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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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无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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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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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原因 :医疗期内未康复或无法从事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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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调整 :因单位重组、岗位撤销等法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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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程序要求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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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流程
需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书面通知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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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诉途径
员工接到《辞退证明书》后15日内,可向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维护权益。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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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与事业单位的差异 :部分用户提到的“央企”属于企业性质,其人事管理可能参考《劳动合同法》,但编制性质仍存在差异。企业员工若合同期满不续签或符合法定情形,也可能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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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煮青蛙”现象 :部分企业可能通过合同到期不续签、绩效优化等隐蔽方式辞退员工,需注意合同条款及单位通知的合法性。
正式在编人员并非不可开除,但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