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禁止开办公司,但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审批后可例外。根据现行法规,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严禁经商办企业,违者将受处分;而普通事业单位专技岗人员若符合“双创”政策(如科技成果转化),经单位批准后可兼职或离岗创业,但需严格遵守审批流程和廉洁纪律。
-
公务员及参公事业编人员绝对禁止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编人员,包括行政类事业单位干部,一律不得参与营利性活动或担任企业职务,否则面临警告至开除的处分。例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利、兼职取酬等行为均属违规。 -
非参公事业编人员的特殊许可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若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可依据人社部2017年、2019年文件申请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创业(最长6年),但需满足三个条件:单位性质为科研机构、岗位为专技岗、创业目的为“双创”活动。 -
违规后果与审批必要性
即使符合政策,未履行审批程序或滥用单位资源仍属违纪。例如管理岗、工勤岗人员私自经商,或专技岗人员未公示申报,均可能被降级、撤职甚至开除。党员还需接受党纪处分。
总结:事业单位人员开公司的合法性高度依赖岗位类型和单位性质,建议提前查阅内部规定并完成审批,避免触碰廉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