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五类人员是指在乡镇及村级组织中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群体,主要包含以下五类:
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指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涵盖县(区)、开发区直属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工作者,部分地区包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指行政村、农村社区(民政部门登记为村的)和街道所辖村内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在任党组织书记,不包含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
指在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调生,若当地无合适人选,也可从以往任职过的选调生中选拔。
四、村第一书记
主要指上级安排到村的扶贫帮扶人员,包括现任和曾任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可能由乡镇公务员、事业编或县直、市级人员在编人员担任。
五、驻村工作队员
指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的人员,包括现任、曾任及之前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队员,同样可能由不同层级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组成。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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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范围差异 :部分地区的定义包含县直部门派遣的驻乡镇人员,而部分地区不包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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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标准 :通常要求政治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部分岗位需具备基层工作经验。
以上分类及定义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存在细微差别,建议结合具体招聘公告或官方文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