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登记表中职务或职称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具体规则如下:
一、职务填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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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份
若为应届毕业生或在校学生,直接填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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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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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职者:填写实际职务(如“科员”“项目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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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可填写“实习生”或具体岗位名称(如“实习生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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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情况
未担任过任何职务者,可填写“无”或“无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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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经历
若在学生组织中担任过职务(如班长、学生会主席),可填写相应名称,但需注意此类职务通常不计入职称。
二、职称填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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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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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称者:填写“无职称”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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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职称者:填写对应职称(如“助理工程师”“会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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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填写当前行政职务(如“科长”“部门主管”)或专业技术职称(如“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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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参加公考等考试者,若无职务或职称,可直接填“无”。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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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原则 :务必如实填写,避免夸大或虚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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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性说明 :若填写非专业相关职务(如学生会主席),建议在备注栏说明与未来职业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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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规范 :按表格要求分项填写,如“职务/职称:学生/助理工程师/无”。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毕业生登记表的职务/职称信息准确反映个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