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全文是公安机关规范案件受理流程的核心文件,明确要求报案必接、如实登记、依法立案,并强调“三个当场”制度(当场登记、当场接收证据、当场出具回执)。 其核心亮点包括:便民高效的立案原则、24小时内完成受案登记的时效要求、对重复报警的合并处理机制,以及严禁推诿或变相拒绝接案的纪律约束。
- 接报案流程:公安机关对任何来源的报案(包括110指令、投案、移送等)必须立即登记,并区分管辖范围。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需执行“三个当场”制度;非管辖案件需在24小时内移送并告知报案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需纸质登记并层报审批。
- 立案审查标准:接报部门需当场判断警情性质,治安或刑事涉案警情需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展审查。刑事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至30日。初查阶段可采取询问、勘验等非强制性措施,但不得限制人身财产权利。
- 监督与责任:规定严禁要求报案人自行撰写材料、口头拒绝管辖等行为,违者将追责。同时要求通过执法办案系统全程留痕,确保流程透明可追溯。
提示:报案人可通过接报案回执查询进展,若对不予立案决定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公安机关的立案效率与规范性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需持续优化便民措施与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