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的行政级别因所在地区的行政地位不同而有所区别:直辖市市辖区委书记为正厅级,副省级市辖区委书记为副厅级,地级市市辖区委书记为正处级。
1. 直辖市区委书记:正厅级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特殊存在,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同等级别。直辖市的市辖区属于地级行政单位,区委书记作为辖区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级别为正厅级。例如,北京市朝阳区区委书记、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等均属于正厅级。
2. 副省级市区委书记:副厅级
副省级市是中国特有的行政区划,其行政地位介于直辖市与地级市之间。在副省级市中,市辖区为县级行政单位,因此区委书记的行政级别为副厅级。例如,广州市天河区区委书记、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等均为副厅级。
3. 地级市区委书记:正处级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基本行政单位,其辖区为县级行政单位。地级市市辖区委书记的行政级别为正处级。例如,南京市秦淮区区委书记、杭州市西湖区区委书记等均为正处级。
总结
区委书记的行政级别因所在地区的行政地位而异,通常为正厅级、副厅级或正处级。直辖市市辖区委书记为正厅级,副省级市辖区委书记为副厅级,地级市市辖区委书记为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