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休老办法计算公式主要包含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
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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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 \frac{退休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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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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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社平工资 + 个人缴费工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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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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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化月均工资 :社平工资 × 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过渡性养老金
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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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 \frac{退休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1 + 本人实际缴费指数)}{2} \times 建账前缴费年限 \times 1.2% + 25元(调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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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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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社平工资 ×(1 + 个人缴费指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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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前年限 :1996年1月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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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 :统一为120个月
三、个人账户养老金
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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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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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计发月数 :60岁退休为139个月,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
四、总养老金
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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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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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过渡性养老金仅适用于1996年1月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五、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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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每满1年增加1元,1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增加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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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70-79岁增加30元/月,80岁以上增加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