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休中人最新消息如下:2024年1月1日起,辽宁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33元,同时挂钩调整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高龄退休人员还将享受倾斜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3元。挂钩调整:
- 按缴费年限调整:每年缴费年限增加一定金额,缴费年限越长,增加额度越高。
- 按养老金水平调整:养老金水平越高,增加金额越多。
高龄倾斜调整:
- 70至79周岁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0元。
- 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0元。
适用范围
此次调整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但不含符合特定条件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
总结
此次养老金调整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体现了辽宁省对退休中人的关怀。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参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