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开具高中学历证明的流程如下:
一、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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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学校 :1996年后毕业的学生,需先到原学校教务处或档案室申请,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存根等材料,由学校盖章后到教育局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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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或原学校已撤并的情况,可直接到教育局申请,需携带身份证、书面申请及学校证明等材料。
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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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注明毕业学校、时间、学号等)、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存根复印件(如学校无存档需教育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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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学籍档案、学校证明等(根据教育局要求提供)。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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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向原学校或教育局提交申请,学校/教育局审核材料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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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证明 :审核通过后,携带材料到教育局办理学历证明,部分地区需加盖省教育厅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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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明 :一般需7-15个工作日,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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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原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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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电子版证明,可登录学信档案网站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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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前咨询具体学校或教育局,确认流程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