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数按1:1.5比例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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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面试人数 = 招录人数 × 1.5。例如,招录2人需至少3人报名,招录8人则需12人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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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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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比例适用于所有岗位,无论招录人数多少,均按此规则计算。例如,招录1人需1.5人(向上取整为2人)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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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1.5,则该岗位可能取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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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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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10人:需15人进入面试(10×1.5),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前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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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1人:需2人进入面试(1×1.5),取笔试排名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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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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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结果需向上取整,确保人数为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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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招录环节(如体检)可能采用差额考察,即进入考察人数为招录人数×1.5(如招录2人则考察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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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比例是按招录人数线性放大1.5倍确定面试入围人数,确保竞争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