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消防法》最新修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键亮点包括:简化公众聚集场所审批流程(告知承诺制)、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强化事后监管与处罚力度,体现了“放管服”改革与消防安全责任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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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与核心调整
此次修正是继1998年首次颁布、2008年全面修订、2019年第一次修正后的第二次修正,主要回应机构改革(消防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重点修改了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流程,允许企业通过承诺制快速获批,同时加强事后核查。 -
告知承诺制便利化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可选择两种审批方式:一是提交承诺后直接获许可,后续接受核查;二是传统检查方式,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幅缩短审批时间,但虚假承诺将面临停业、罚款甚至撤销许可的处罚。 -
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
取消机构资质审批,改为“符合从业条件即可执业”,强调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新增对机构违规的罚款、吊销资格等处罚条款,推动行业自律与专业化。 -
农村与应急救援强化
修订明确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规划,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赋予消防救援机构统一指挥权,提升灭火救援效率。
提示:企业需关注承诺制下的合规风险,定期自查消防设施;个人应熟悉疏散通道与消防器材使用,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