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程量清单与现场实际工程量出现不符时,处理方式需根据合同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区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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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单价合同的核心原则是“量价分离”,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无关。实际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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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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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需将实际工程量偏差报告监理单位审核,经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调整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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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中有约定工程量偏差调整方法(如3%±2%的调整幅度),则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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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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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差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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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费用承担 :总价合同中通常包含风险费用条款,工程量偏差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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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 :若偏差超出约定范围,需通过合同变更程序调整合同价款,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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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原则
- 未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已撤销的合同参照原合同条款。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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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缺陷处理
若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错项或特征不符等缺陷,需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等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变更程序处理。通常由发包人承担因清单缺陷导致的造价增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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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情形
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存在重大误解或违反真实意思,且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此时需参照无效合同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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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责任划分
- 因招标人报价错误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可能引发承包人索赔;若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则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四、处理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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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量差核实
使用专业软件(如广联达)对比实际用量与清单量,确认偏差范围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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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审查
仔细阅读合同关于工程量调整、风险分担等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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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变更
双方就工程量调整方案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通过以上方法,可有效应对工程量清单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降低结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