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或重大影响
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需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影响力及投资目的综合判断,具体标准如下:
一、核心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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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与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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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 :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 控制权 (如持股50%以上)或 重大影响 (如持股20%-50%且能参与重大决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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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 :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 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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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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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若投资仅为获取固定收益(如股息),且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或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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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若投资旨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成果的分配(如资本增值、利润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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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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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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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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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持股比例<50%,但投资企业通过投票权、协议或其他方式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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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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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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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但非控制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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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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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或联营企业(通常采用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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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股票是否在活跃市场交易且公允价值可可靠计量(权益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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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处理差异
方法 | 账面价值调整依据 | 投资收益确认时点 | 适用场景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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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 | 仅初始投资成本,持有期间不调整 |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 持股60%的子公司投资 |
权益法 | 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 |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亏损时 | 持股25%且能参与决策的联营企业投资 |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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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重大影响 是区分两者的核心,需结合持股比例与实际控制能力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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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 适合追求稳定现金流的投资, 权益法 适合关注被投资单位长期价值增长的投资。
通过以上标准和方法,可准确选择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