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艺术课程具有以下核心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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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维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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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性 :通过艺术形象培养审美感知与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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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性 :以情感体验促进心灵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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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 :强调艺术创作与体验的实践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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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 :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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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性 :融合文化教育,提升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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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任务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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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立德树人 为根本任务,通过艺术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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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学生 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 的能力,形成健康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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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与形式
- 涵盖 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 五大领域,注重跨学科融合与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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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理念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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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育人 :通过艺术活动落实核心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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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导向 :强调艺术体验与多样化实践,提升综合素养与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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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融合 :结合本土文化与国际视野,促进文化自信与多样性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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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设计
- 课程分三个阶段设置,1-3年级为必修,4-6年级为选修,7-9年级提供艺术选项,体现学习规律与学生发展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