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温度未达到18℃时,用户可申请退还部分供暖费用。具体退费金额和比例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以下为详细说明:
1. 退费政策概述
供暖温度低于18℃且连续超过一定时间(如48小时),用户可向供热单位申请退费。退费金额通常与未达标天数、房屋面积和退费比例相关。
2. 退费计算公式
以北京市为例,退费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退费金额 = 日热费单价 × 未达标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 × 未达标天数 × 退费比例
3. 退费比例与温度范围
- 室温低于约定温度2℃以内:退费比例为40%;
- 室温低于约定温度2℃(含)至4℃:退费比例为60%;
- 室温低于约定温度4℃(含)以上:退费比例为100%。
4. 不同地区的退费政策
- 辽宁:供热单位自被告知之日起24小时内未改正,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 内蒙古:供热单位需退还未达标期间的热费。
- 北京:根据未达标温度范围,退费比例从40%到100%不等。
5. 申请退费的条件
- 供热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如48小时)改正温度不达标问题;
- 若供热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用户可申请退费。
6. 退费办理流程
用户需向供热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测温记录等证明材料。供热单位核实后,将退还相应费用。
7. 注意事项
- 不同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用户需参考当地具体规定;
- 确保测温记录准确,以便顺利申请退费。
通过以上方式,用户可以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确保供暖温度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