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
关于冬季取暖国家规定供热标准,综合多部门文件及行业标准,主要规定如下:
一、核心温度标准
-
基础温度范围
国家明确规定,冬季取暖温度应控制在 18℃±2℃ ,即16℃~20℃之间。
-
分区域标准
-
卧室、起居室 :集中式采暖需达到18℃,分散式采暖为13℃~17℃。
-
最低温度限制 :全国范围内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避免冻伤风险。
-
二、温度适宜范围
-
舒适区间 :18℃为基准,上下浮动2℃(16℃~20℃)是广泛认可的最舒适温度范围。
-
过高温度影响 :超过22℃可能导致室内空气干燥,引发人体不适(如血管扩张、内分泌紊乱)。
三、其他相关标准
-
垂直温差 :居室中央地面0.1米处与1.5米处温差应小于3℃,避免足部受凉。
-
水平温差 :房间内1.5米处各点温差不超过2-3℃,减少受凉风险。
-
能源效率 :在满足舒适需求的前提下,鼓励通过技术手段降低能耗,例如优化供热系统运行参数。
四、特殊场景补充
-
建筑热环境标准 :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但18℃是舒适区间的核心值。
-
地区差异 :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气候条件、能源资源等因素调整,例如部分城市细化到卧室不低于18℃。
五、执行与监督
-
供热企业责任 :需确保卧室、起居室等核心区域温度达标,非居住区域可参照分散式采暖标准。
-
违规处罚 :低温投诉可通过供热监管部门介入,要求企业整改。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规范、行业指导及居民舒适需求,既保障基本取暖需求,又兼顾能源效率与健康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