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供暖温度不足18℃时,退费标准根据实际温度区间按日比例退还,通常为日热费的30%-100%,具体比例取决于当地细则。例如,室温16℃-18℃退30%,低于14℃则退100%,但若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不达标(如私自改装暖气),供热企业可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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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核心标准:多数地区采用阶梯退费,温度每降低2℃退费比例增加20%-50%。如沈阳规定16℃-18℃退50%,13℃以下退100%;而辽宁部分地区16℃-18℃退40%,低于16℃全额退。部分地区还设置“测温不合格天数翻倍退费”规则,如30天内3次不达标按整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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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退费金额=日标准热费×不达标天数×退费比例。日热费计算公式为:当月热费÷当月供热天数。例如,若月热费600元,供热30天,室温16℃-18℃退30%,则每日退6元(60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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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情形:以下情况不退费:用户擅自改动供暖设施、房屋保温不达标、装修遮挡散热器等。若因极端天气或不可抗力导致低温,企业也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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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用户需留存测温记录(供热企业或第三方检测),48小时内未整改可申请退费。争议时可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提示:退费政策因地而异,建议直接查询当地供热条例或向物业索要细则,保留测温证据以便**。若遇拒退费,可向12345或供热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