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去世后,配偶通常无法按月领取生活补贴,但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若配偶符合供养条件(如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等),部分情况下可能按月领取抚恤金,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体因地区和政策类型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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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待遇类型
-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标准为参保地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企业退休人员)或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
- 一次性抚恤金:企业退休人员通常为9-24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能按20个月基本工资或40个月离退休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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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特殊情形
- 供养亲属抚恤金:仅限因工死亡或特殊群体(如抗战老兵)的配偶,按月发放生前工资的40%,需满足无收入、无劳动能力等条件。
- 遗属困难补助:少数地区对农业/非农户籍配偶发放每月150-210元补助,孤寡或高龄可能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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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与政策差异
- 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全国相对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及离休干部待遇可能更高,但由原单位或财政承担。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配偶仅能领取少量一次性补助,无按月补贴。
提示:具体金额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因政策可能调整且执行细则不同。建议尽早办理死亡待遇申领手续,避免逾期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