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不同分类维度下的划分标准有所差异:
一、按评价基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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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评价法
以客观标准为依据,将评价对象与预设标准进行比较,判断其是否达到该标准。例如,考试及格线、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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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评价法
在评价群体中选取基准(如平均分、排名等),将其他对象与基准比较,确定相对位置。这种评价方式可激发竞争意识,例如班级排名、竞赛获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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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内差异评价法
以评价对象自身为基准,分析其不同方面(如前后成绩、优势与不足)的差异。例如,学生自我评估、教师针对学生个体的反馈等。
二、按应用领域划分(以教学评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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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性评价
在教学活动前进行,了解学生的学习准备情况,如入学测试、摸底考试等,为后续教学调整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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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性评价
在教学过程中实施,通过课堂提问、作业反馈等方式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促进学生持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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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性评价
在教学阶段结束后进行,如期末考试、项目验收等,用于评定整体学习成果。
三、其他分类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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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主体 :内部评价(教师自评/学生互评)与外部评价(家长、社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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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定性评价(如表现、态度)与定量评价(如分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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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目的 :形成性反馈、总结性鉴定、选拔任用等。
以上分类方式可根据具体场景灵活运用,例如技能人才评价可采用职业资格评价(绝对标准)与岗位价值评估(相对标准)相结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