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审判方式和司法职业化为初期重点;2004年和2008年分别启动两轮大规模改革,涉及体制机制调整;2014年进入全面深化阶段,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核心目标。以下是关键节点和内容:
- 20世纪80年代:改革序幕拉开,聚焦审判公开、律师辩护、法官检察官职业化等基础领域,奠定现代司法体系雏形。
- 2004年与2008年:中央统一部署改革,2004年提出10方面35项任务,2008年深化为4方面60项任务,重点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公正问题。
- 2014年至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全面深化,围绕“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目标,推进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省级统管等制度创新。
司法改革是渐进式进程,从局部探索到系统推进,始终以提升公信力和效率为导向。如需了解具体政策细节,可查阅官方文件或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