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因病死亡待遇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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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死亡时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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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主体 :由 养老保险基金 支付(非职业病)或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职业病)。
二、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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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死亡时 40个月工资 (非职业病)或 20个月基本养老金 (职业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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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主体 :养老保险基金(非职业病)或工伤保险基金(职业病)。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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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遗属月生活补助金总和不超过 职工生前月工资或基本养老金 ,具体比例根据亲属关系确定(如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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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主体 :养老保险基金(非职业病)或工伤保险基金(职业病)。
四、职业病特殊待遇
- 若死亡为职业病,除上述待遇外,还可领取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计算)。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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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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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以最新法规及地方规定为准,如遇政策调整需及时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