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及单位具体规定
关于非领导职务职级晋升的规定细则,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晋升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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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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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 :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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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表现 :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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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要求 :不同职级对应最低工作年限,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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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科员:需任乡科级副职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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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科员:需任科员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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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需任办事员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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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职年限标准
晋升非领导职务需满足连续工作年限与考核等次要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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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科员 :乡科级副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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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科员 :科员满3年且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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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办事员满3年且考核合格。
三、晋升程序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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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 :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确定拟晋升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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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计分 :部分地区采用量化评分方式,主要考核工作年限、考核结果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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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条件 :年龄较大、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晋升,退休前受警告以上处分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禁止晋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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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尚在处分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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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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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考核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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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领导职务与领导职务并行晋升,职级不得超过领导职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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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级设置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需以单位实际规定为准。
以上细则综合了《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实践调整,实际晋升需以单位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