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
在填写政府事业单位职业信息时,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分类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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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填写当前岗位行政职务,如科员、科长、教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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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或职称高于职务
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例如高级教师、工程师、主治医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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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若已取得职称,填写相应职称;若未取得,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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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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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且非专业技术职称:填写“办事员”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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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或非单位人员:根据实际职业填写,如“自由职业者”“农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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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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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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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领导职务(如股长、科长、主任科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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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医疗单位:按企业职务(如人事主管、主治医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护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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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人员:填写“无”或职业名称(如教师、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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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与职务的关系
若存在职称且等级高于现任职务(如高级教师职称但岗位为讲师),需优先填写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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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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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职务:填写级别最高或最重要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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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传统岗位:根据实际工作性质选择最匹配的类别(如文秘选择“技术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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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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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分类选择 :需根据工作性质在给定选项中选择最符合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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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准确性 :确保职务、职称与工作内容一致,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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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参考 :可优先使用单位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作为单位填写。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职业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避免因填写不当影响后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