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保管单位的填写需根据档案实际存放机构准确填写,核心原则是“档案在哪就填哪里”,常见存放单位包括学校、人才中心、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等。以下是具体填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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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档案通常由学校统一管理,直接填写学校名称及档案管理部门全称(如“XX大学学生档案管理中心”)。若已毕业但档案暂留校,需注明“暂存于XX学校”。 -
已就业人员
- 体制内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企员工档案一般由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如人社局、组织部)保管,填写单位名称及具体部门(如“XX市人社局档案科”)。
- 私营企业员工:档案多托管在户籍地或工作地人才市场,填写“XX市/县人才服务中心”及分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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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档案通常转回户籍地县级及以上人才中心,填写“XX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附地址。若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管,需注明机构全称及联系方式。 -
填写注意事项
- 名称需与公章一致,避免简写或缩写;
- 地址、电话等信息务必完整,便于核查;
- 若不确定存放地,可联系毕业院校、户籍地人社局或现单位人事部门查询。
准确填写档案保管单位关系到档案调取、职称评定等重要事项,建议提前核实信息确保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