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档案的部门主要包括具有人事权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私营企业或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通常委托人才中心或人社局代管。以下是具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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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与国有单位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事部门直接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如教育局管理教师档案,国企人力资源部保管职工档案。 -
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托管流动人员档案,适用于私企员工、灵活就业者等群体。 -
教育系统特殊管理
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由户籍地教育局统一管理,非师范生则归属人社局或指定人才中心。 -
企业委托管理
私营企业需将员工档案委托注册地的人才中心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身无权直接管理。
总结:档案管理权限与单位性质紧密相关,个人或非授权机构不得保管档案,确保通过正规渠道查询或转移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