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护理需求分为以下三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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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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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适用于完全依赖他人护理的情况,如进食、翻身等五项生活自理能力均丧失。
二、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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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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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需部分护理,但日常生活仍受较大限制。
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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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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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护理需求相对较轻,可部分自理日常事务。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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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计算周期为 月度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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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可参照以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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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收入的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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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的护理人员: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当地护工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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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或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