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累计工作年限的认定核心在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可享受年假,累计工作年限决定休假天数(5-15天),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在劳动者一方,需通过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证明工龄。
- 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范围:法律明确认可跨单位累计工龄,包括全日制工作、依法服兵役等视同工龄的期间。例如,跳槽员工若在前单位已工作8个月,新单位再工作4个月即满足“连续工作满1年”条件。
- 年假天数的分级标准:累计工龄1-10年享5天,10-20年享10天,20年以上享15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假,且未休年假需按日工资300%补偿。
- 举证关键与常见材料:劳动者需主动提供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离职证明等,若单位否认工龄,仲裁或诉讼中需依靠这些证据链。
- 企业合规要点:用人单位不得以内部制度排除年假权利,需依法核算工龄。若员工入职时已符合条件,当年度年假天数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年假权益是劳动者的法定福利,建议员工留存完整工作证明,企业则需规范人事管理,避免纠纷。遇到争议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