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参股企业通常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或事业编制,但存在类似编制的“员额管理”模式,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约束。关键点在于:国有参股企业的员工身份属于市场化用工,仅由国资委直接委派的管理层可能保留“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普通员工则完全适用企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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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概念的演变
传统编制特指行政、事业、军队三类由国家核定的岗位,而国有企业自1989年起不再保留企业编制。国有参股企业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主体,其员工管理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有本质区别。 -
员额管理与实际控制权
国有参股企业虽无编制,但实行定员定岗的“员额管理”,员工需登记在册并报国资委备案。员额限制和薪酬总额受上级监管,形式上类似编制,但本质仍属企业自主用工。例外情况是:若国家通过协议实际控制企业(如持股未超50%但拥有决策权),委派的董事、监事等可能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
员工身份的双重性
普通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完全市场化用工;由国资监管部门直接委派的高管则可能兼具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任免和职责受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约束。例如,参股企业中的股东代表或董事若由国资委派出,其职务行为可能涉及“公务”属性。
提示:国有参股企业的用工形式需结合股权结构、实际控制权及岗位性质综合判断,普通求职者应重点关注劳动合同条款,而非编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