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通常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而非档案馆直接保管,但特殊情况下档案馆可能长期保存重要档案。 具体归属取决于个人身份、就业状态及单位性质,关键点包括:档案随人流动、严禁个人保管、不同机构管理权限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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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状态决定档案去向
在校学生档案由学校管理;就业后,国企/事业单位档案由单位人事部门保管,私企或未就业者档案转至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公务员及领导干部档案由组织部统一管理。退休人员档案由原单位或社保部门接管,死亡5年后移交档案馆。 -
组织部门与档案馆的职能区分
组织部门(如人社局、组织部)负责在职人员档案的动态管理,包括转递、审核和日常维护;档案馆则侧重永久保存历史档案,仅接收特定重要档案或退休死亡满5年的档案。两者为业务指导关系,非同一部门。 -
严禁个人保管与转移规则
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通道转递,禁止自行携带或拆封。离职后无接收单位的,需及时将档案移交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避免成为“死档案”。 -
特殊情况下的档案馆介入
破产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者或历史遗留档案可能存放于档案馆;部分重要人物(如领导干部、突出贡献者)的档案会被档案馆长期保存。
提示:查询档案可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或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确保档案状态正常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