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主体共有6种,分别是党中央、党委(党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以及党员。这一体系以党中央统一领导为核心,形成全面覆盖、权责明确的监督网络,确保监督无死角、责任无盲区。
- 党中央作为最高监督主体,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通过中央政治局会议、巡视制度等方式发挥示范作用,体现“以上率下”的政治原则。
- 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全面监督,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强化日常管理,如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
- 纪律检查机关是专责监督力量,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通过派驻监督、线索处置等手段,严查违纪行为,保障纪律刚性。
- 党的工作部门结合职能领域开展监督,如组织部门监督选人用人、宣传部门监督意识形态,形成系统内外的双向制约。
- 党的基层组织通过组织生活、党员评议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督,直接联系党员群众,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筑牢监督“第一道防线”。
- 党员行使民主监督权利,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等形式参与监督,推动党内民主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党内监督六大主体各司其职又协同联动,构建起严密的监督体系。实践中需进一步压实责任、创新机制,确保监督实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