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外部监督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等。这些主体共同构成了会计监督的完整体系,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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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监督的首要责任在于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他们负责日常的会计核算,确保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并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是会计监督的重要外部主体,负责制定会计制度,监督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如国家审计署)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防止舞弊和浪费,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使用。 -
税务部门
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稽查和纳税申报审核,监督企业的财务核算是否真实,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
社会监督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机构也承担部分监督职能,通过独立审计、财务咨询等方式,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可信度。
会计监督的主体各司其职,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共同维护经济秩序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