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规则,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定如下:
一、强制披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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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业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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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基数过小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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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 :扣除非主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时触发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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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创业板 :扣除非主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时触发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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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 :扣除非主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时触发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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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 需披露全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
二、自愿披露原则
上市公司可自愿提前披露业绩预告,但需遵循公平性、一致性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
三、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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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情形 :若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主板)、0.03元(半年度),可免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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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时间 :
- 年度预告: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 - 半年度/季度预告:各季度结束后15日内(主板)或4月15日前(中小板)。
四、修正与补充
若最新业绩与预告方向或幅度存在较大差异(如同比变动超50%或金额差异超50%),需发布业绩修正公告。
总结 :上市公司需根据所处板块及业绩变化情况,严格遵循披露时序和条件要求,确保信息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