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告的核心时间节点为“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即次年1月31日前),但需注意强制披露情形(如净利润变动超50%、亏损或扭亏)及交易所差异(如深交所主板要求半年度预告7月15日前)。2025年新规还强化了风险披露和行业信息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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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披露条件
若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动超50%,必须在1月31日前预告。深交所主板额外要求半年度业绩变动超50%时需在7月15日前预告,创业板则全板块强制披露。 -
交易所规则差异
- 上交所:仅对年度业绩触发上述条件时强制预告,其他季度自愿。
- 深交所:主板对季度业绩有明确时限(如一季度预告4月15日前),中小板和创业板则全覆盖强制披露,且年报预告需同步次年一季度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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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快报与正式报告
业绩快报(非强制)通常在年报编制完成前披露,提供更精确的未审计数据;正式年报需在4月30日前发布,且不得早于一季报。2025年新规允许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需次日补公告。 -
违规后果
未按时披露将面临停牌、公开谴责等处罚。例如,年报未在4月30日前发布,次日起停牌;业绩预告修正若差异超20%需及时说明原因。
提示:投资者应关注公司公告中的“不确定因素”声明,并结合业绩快报与最终财报交叉验证。新规下,未盈利企业需额外说明持续亏损风险,建议优先查阅交易所官网获取最新披露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