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前
关于半年报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则,根据沪深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不同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披露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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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时段
半年报(中报)的业绩预告需在报告期结束后的 15日内 披露,最晚不得超过 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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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 若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 15日内 披露年报,则半年报业绩预告需与年报同时披露。
二、强制披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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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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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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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由负转正(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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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同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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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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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收入低于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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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被实施ST(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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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
除主板公司情形外,若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也需披露。
三、豁免披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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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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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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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绝对值≤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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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
- 上一年度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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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的区分 :
半年报属于定期报告,需按上述时间披露;
季度业绩预告不强制披露,但鼓励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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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
未及时披露或披露不规范的,可能面临监管处罚,并影响投资者决策。
以上规则综合了沪深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需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披露及具体披露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