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退市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界定需结合财务指标和经营能力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核心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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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亏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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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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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公司需满足:连续三年亏损且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科创板/创业板公司需满足:连续三年亏损且 累计亏损金额超过总股本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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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条件
- 连续两年亏损且 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或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与ST(特别处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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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触发条件 :连续两年亏损且营业收入≥1亿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负且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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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与ST的差异 :连续三年亏损可能触发退市风险警示(ST),但需同时满足财务和经营能力标准;若在宽限期内改善经营,可避免退市。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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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避免因一次性损失导致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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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能力评估 :需结合审计报告中的持续经营能力判断,如现金流、资产质量等。
连续三年亏损并非退市唯一标准,需同时满足财务指标和经营能力要求,且存在宽限期和多种退市路径的叠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