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办(通常指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或地方国家安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可归纳如下:
一、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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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与协调
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确保国家安全战略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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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制定与政策指导
研究制定国家安全战略、方针政策及重大措施,指导各级部门落实相关要求,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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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收集与风险管控
及时掌握国家安全形势,收集分析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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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作与资源整合
协调公安、司法、外交等部门,整合资源应对跨领域安全挑战,包括反间谍、网络安全、恐怖主义防范等。
二、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上述职责,强调其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各领域安全。
三、管理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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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 :由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属于国务院职能体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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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 :通常归同级政府管理,如县国安办归县政府或国务院管理。
四、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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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安全 :防范外部势力干涉和内部分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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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安全 :保障关键产业和基础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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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 :维护社会秩序,打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安全法规定、机构职能及实际工作方向,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