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会计行为,提供决策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的核心规范,其核心内容与结构如下: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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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目的
为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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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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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要素
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类为基础构建会计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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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
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非现金流入流出为确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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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经营与会计期间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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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计量
会计核算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经济活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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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方法
采用借贷记账法,确保“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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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性
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依据,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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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性
会计信息需与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帮助其评价或预测企业过去、现在及未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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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理解性
信息表述应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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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性
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的数据应具有可比性,便于横向和纵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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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重于形式
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应遵循经济实质,而非仅形式。
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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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 :明确公允价值定义及计量方法,强调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的价格作为计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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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体系 :基本准则是具体准则和准则解释的制定基础,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的框架。
四、修订与发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自1992年发布后,历经多次修订,2014年对公允价值等关键内容进行了重要调整,以提升准则的适应性和国际趋同性。
以上内容综合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求,为规范企业财务报告提供了理论基础。